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动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办发〔2022〕1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建强基层教学组织,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基层教学组织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教育教学任务、推进教学研究与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为充分发挥高水平基层教学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体系,学校拟遴选建设一批校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最终建成一批高水平基层教学组织,产出一批高质量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人才培养水平。
建设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教研室类:教研室、系等教研室类基层教学组织。
2.实验室类:教学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等实验室类基层教学组织。
3.教学团队类:教学团队、课程组等教学团队类基层教学组织。
4.虚拟教研室类:跨课程群组、跨学科专业、跨校、跨区域、跨行业,联合开展协同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虚拟教研室类基层教学组织。
二、申报条件
1.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组织全员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不存在意识形态、师德失范、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
2.实际运行2年及以上,机制健全、运行顺畅,教育教学研究和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常态化组织开展集体备课、集中业务学习和研讨,每学期开展不少于3次专题教研活动,团队成员每学期互相听课不少于2 次,集体观摩活动每学年不少于1 次。
3.负责人责任心强、组织管理能力强、教学能力突出、教学经验丰富。负责人每学年至少承担1 门本科课程教学,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少于3 次,教学效果好,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4.组织规模合理,成员年龄、学历、学缘结构合理。
5.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推动专业、课程、教材等建设,营造追求卓越的教学学术氛围。创新基层教学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形成特色。
三、遴选程序
1.院(部)推荐:院(部)根据申报条件,推荐基层教学组织填写《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
2.专家评审: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3.校内公示、公布:对遴选推荐的项目,学校进行校内公示、公布。
四、建设任务
校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按项目库管理,坚持任务驱动、产出导向,立项后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建设期间进行1次中期检查,建设期满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验收,验收通过认定为校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其主要任务包括:
1.促进教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教风,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建立健全青年教师教学指导机制和“传帮带”机制,严把新教师开课关。支持教师赴国内外高校、相关单位进修培训、访学交流,支持教师参加各类教学竞赛,提升教学能力。
2.服务专业建设。加强相关学科、相关产业领域发展趋势与人才需求研究,参与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和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认证、专业评估、专业建设与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政产学研合作,综合运用校内外资源,促进资源共享、师资共建、成果共育。
3.落实教学任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要求,组织落实教学任务,加强各个教学环节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开展教学评价改革,促进质量文化建设。组织集体教研活动、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水平。落实教材管理责任,严格教材选用。
4.推进课程建设。主持或参与编制课程教学大纲,积极开发新课程、新教材,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试题库等,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5.加强研究与实践。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最新的学科前沿、产业发展、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定期开展教学研讨、同行听课与评议、教学观摩、教学竞赛等教学交流活动。
五、其他
1.请各院(部)高度重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根据总体要求和申报条件,做好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规划。
2.学校将根据实际建设情况,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
3.请各院(部)于5月10日前,将《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支撑材料、《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汇总表》报送至明德楼18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glxyjwc@sdmu.edu.cn。
联系人:胡中晓
电话:89636602
附件:1.《山东管理学院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
2.《山东管理学院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
3.《山东管理学院校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验收指标(试行)》
教务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