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促进师生沟通交流,解答学生学习困惑,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计划在各院(部)教师分散辅导的基础上,统一设立教师辅导室,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以服务学生为原则,以学生成长为中心,以解决学生在校专业学习中所面临的困惑、困难为目的,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设立范围
全校范围内总共设立十一间教师辅导室:
1、各招生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分别设立一间;
2、马克思主义学院设立一间;
3、大学英语和数学各设立一间。
三、具体要求
(一)每间辅导室应有一名负责人,并可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安排多名辅导教师参与。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并有较长时间从事教学工作的经验。辅导老师应为能解答学生学业问题的学校专职教师。
(二)每间辅导室所在地点、辅导时间和辅导教师信息需提前公布给学生。
(三)辅导室工作具体方案由各院(部)根据学生学科专业情况自行确定,并填写《山东管理学院教师辅导室工作方案》(附件1)报教务处备案。
(四)每次辅导完毕需及时做好辅导记录,辅导记录可参考《山东管理学院教师辅导室辅导记录》(附件2)。
四、工作程序
(一)各院(部)填写《山东管理学院教师辅导室工作方案》(附件1)、《山东管理学院教师辅导室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2021年3月2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dglxyjwc@sdmu.edu.cn,同时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交至明德楼180室。
(二)学校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等相关部门会不定期对各院(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沟通解决。
联系人:高雷亭
联系电话:89636806
附件:
1. 山东管理学院教师辅导室工作方案
2. 山东管理学院教师辅导室辅导记录
3. 山东管理学院教师辅导室信息汇总表
2021年3月17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