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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的通知
时间:2020-03-26  作者: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 2020 年第二批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工信培〔2020〕33 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申报 2020 年第二批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20〕1号)要求,学校将组织申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基地对应专业应为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或高水平应用专业或专业对接产业项目专业。

2.依托学院须拥有自有产权和独立的实训场地,实训场地规划、安全、消防、环保等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具有良好的实训环境和职业氛围。

3.实训设备先进实用,能够满足行业(专项)公共实训要求。年实训规模应达到 1000 人次以上。

4.与 5 家以上企业或社会培训机构签订有合作协议,合作单位能够参与实训课程的开发、教学和技术服务。实训过程能够对接企业生产过程,实训项目对接职业资格标准。

5.具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人员稳定的专业实训指导教师队伍。指导教师具有较强的实训指导能力、设备操作能力、项目开发能力,具备专业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职业技能开发、专业实训标准制定等能力,在专业领域、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满足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教学需要。

6.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实训事宜,实训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工艺守则、实训人员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权责明确。

7.能够面向其他企业的员工或其他院校、培训机构的学生提供技术、技能实训服务。

8.具备承担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基地依托学院应提交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具体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公共实训基地申请报告。

2.公共实训基地申报书(附件 2)。

3.法人执照(复印件)。

4.用地证明(复印件)。

5.实训场地规划、安全、消防、环保等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7.实训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工艺守则、实训人员安全管理等各类规章制度。

8.申报条件所涉及内容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9.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缋效目标申报表(附件 3)。

三、注意事项

1.实训基地名称应当突出实训主题,不能带山东、山东省、企业名称等字样,规范示例如:**产业化公共实训基地。

2.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目录顺序排列并标注相应页码,材料装订成册。

四、报送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学院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 16:00 时前,将通知所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报送至明德楼180室,电子版发送至sdglxyjwc@sdmu.edu.cn

联系人:阮梦黎 杨燕 联系电话:89635509

附件:1.《关于申报2020年第二批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20〕1号

      2.山东省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申报书

      3.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缋效目标申报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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