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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14  作者: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对所学知识驾驭和应用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对学校人才培养效果和质量的综合检验。为确保2020届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山东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18〕85号)和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

(一)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学院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在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文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以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成绩评定标准。

(二)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对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毕业论文(设计)任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审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题目,组织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与工作评估;负责向学校推荐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整理和存档等。

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条件及职责

(一)指导教师基本要求

1.指导教师应由具备指导毕业论文(设计)能力和实践经验的教师、科研人员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独立指导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助教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鼓励聘请企业、行业内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士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必须做到教风严谨、责任心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熟悉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掌握研究现状,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不超过8篇工作量,合作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各位教师按实际工作分配指导工作量。每位教师指导专科毕业论文不超过15篇。

(二)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1. 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条件,因材施教,充分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努力开发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2.指导教师应参加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审定,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学生提供选题,或帮助学生拟定题目(在实习、实验、工程实践或社会调研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比例应不低于50%。);指导学生制定论文(设计)提纲;介绍与选题有关的科研动态及参考文献和书目;指导学生系统查阅中、外文参考资料;帮助学生掌握文献检索的程序和方法、撰写文献综述;做好论文(设计)的开题工作。

3.指导教师应在选题后及时向学生下达《山东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规范,合理安排进度。

4.指导教师应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如实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记录和中期检查表,撰写过程中教师指导次数不少于5次。指导教师因事或因病请假,必须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安排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5.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认真评阅批改,实事求是地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并给出指导教师评定成绩。

6.指导教师应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准备,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协助推荐和评选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

7.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学术指导的同时,开展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学生严格考勤,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诚信进行监督。指导教师应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的作假行为,必要时可取消其答辩资格。

三、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及工作内容

(一)2019年10月25日前,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系统开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资格,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览表》和《校外指导教师一览表》至教务处。

(二)2019年11月8日前,指导教师将可供选题题目及经过指导教师认可的学生自拟题目录入教务系统,填写《选题审批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必须一人一题,毕业设计和调研报告等确需团队合作方能完成的,可由多人进行共同研究,但每个选题原则上不超过3人。专科生每个题目不超过5人。

(三)2019年11月9日-11月22日,组织全校本、专科毕业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选题,选题结束后教师系统内确定学生,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各二级学院提交《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一览表》至教务处。

(四)2019年12月27日前: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并上交开题报告,由各二级学院存档。

(五)2020年3月4日前:各二级学院安排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指导教师如实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并及时反馈给学生进行修改。

(六)2020年4月20日前:组织专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并于答辩前3天将《答辩工作日程表》报送教务处。

(七)2020年4月26日前:专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八) 2020年4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本科毕业生使用 “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并将《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九)2020年5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确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日程,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并于答辩前3天将《答辩工作日程表》报送教务处。

(十)2020年5月21日前: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十一)2020年5月29日前:各二级学院按每个专业5%的比例选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将《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与学生参评论文(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一并报送教务处。

(十二)2020年6月12日前:完成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的评选工作,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统一由教务处进行汇编成册保存;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装订、存档工作,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及电子版归档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保存;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

请各二级学院以上述安排为基础,及时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四、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与答辩

(一)按照“学院全检、学校抽检”原则和“先全检、后抽检”程序,开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在论文答辩前须对所有拟参加答辩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逐一进行重复率检测。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的查重结果进行审核,并按一定的比例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复检。具体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详见《山东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鲁管院发〔2019〕66号)。

(二)二级学院应成立由5-7名成员组成的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人数为奇数,其中主席1人,必须是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答辩委员会根据专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负责答辩记录。为了真实反映出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水平和学生完成论文(设计)的质量,实行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教师与指导教师严格分离制度。答辩前应向学生公布参加答辩的日程、地点等。答辩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1)学生汇报,学生简述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研究意义、主要内容、研究采用的主要方法与手段、主要创新点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2)教师提问与学生回答(答辩问题不少于三个);(3)评定成绩。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五、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一)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可从任务完成情况、学生的学术能力和水平、论文质量、创新能力、答辩中的自述和回答问题情况等方面综合考核。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分组成,三部分成绩分别占30%、30%、40%,最终成绩评定一般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优秀比例一般控制在20%以内。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是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最终裁定者。

六、毕业论文(设计)格式按照《山东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鲁管院发〔2018〕86号)的要求执行。

未尽事宜及任何工作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教务处 。

联系人:阮梦黎 杨燕

联系电话:89635509。 

 

附件:毕业论文(设计)相关附件                           

                                    

                                                                  教务处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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