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理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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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校级教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6-10  作者:   点击率:

各部门、单位:

按照《山东管理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18〕39号)要求,请2017、2018年度立项的校级教研项目课题负责人按照要求进行项目结项工作,现将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7、2018年度校级教研项目立项课题。

二、结项所需材料

(一)山东管理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项书;

(二)在 E 类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与项目相关的教研或教改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其它研究成果:提供在教学实践中应用效果良好、汇总项目研究的过程性材料,也可包括体现项目实施效果、推广价值以及推广范围的支撑材料,形式可为纸质文稿,复印件、视频、图片、照片等;

(四)申报书中研究计划确定的其他相关任务。

三、相关要求

(一)无法按期结项的须填写延期申请表,且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6个月后仍未结项者,该项目取消;

(二)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表的,将取消项目验收资格。

(三)所有纸质材料按照材料顺序装入文件袋,并将材料目录贴于文件袋封面,于2019年6月28日前统一报送至明德楼180室,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glxyjwc@sdmu.edu.cn。

联系人:胡中晓   联系电话:89635509

附件:

1.山东管理学院校级教研项目结项书

2.山东管理学院校级教研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

3.山东管理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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