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理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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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26  作者:   点击率:

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

为了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有关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开课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六到位”,即:教学环境到位、教学条件到位、教学任务通知到位、教师及管理人员到位、教材到位、学生到位。现将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的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课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要于9月2日前认真检查核对教务管理系统内的课程表,确保课程无遗漏、无错误;要认真校对课程表,确保上课周次、时间、地点、教师、学生信息无误、无冲突、无遗漏,教室容量大于选课人数;要将课程表(含全校性选修课)及时通知各二级学院教师、学生及相关管理人员;要提醒任课教师,尤其是外聘教师和外籍教师提前熟悉交通路线、教室地点和教学设备。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联系。

(二)开学第一、二周任课教师原则上不能请假。确因教师出国、调动或者生病等原因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单位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妥善安排其他教师接替该门课程后续教学工作。

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89636806

(三)有关部门务必于开学前认真检查教室、实验室(含实训室)的教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准备情况。特别是检查多媒体设备、计算机是否良好,桌椅等是否到位;检查实验室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有保障、设备调试是否到位,指示标识是否明确、卫生状况是否良好,确保为新学期上课提供较好的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

二、认真做好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开学第一、二周进行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主要检查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件、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学生点名表等教学文件的准备情况。重点检查新任教师及新开课程教师的教学文件的准备情况;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的基本信息、教学日历、授课教案、教学课件等上传网络教学平台情况。

联系人:代建军,联系电话:89636806

三、认真做好补考工作

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将于开学第二周至第三周内进行(注: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届时各学院对考试日程、补考课程、学生名单认真核对,如有差错、遗漏、冲突,请及时与教学管理科联系。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因期末考试不及格或经批准同意缓考的学生,可以参加本次补考。无故缺考、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作弊的学生不能参加正常的补考。

联系人:黄骏达,联系电话:89636806

四、认真做好重修及漏补选工作

(一)教务处将在开学第一周内组织安排学分制本专科学生重修报名工作,此次重修将采用网上重修报名的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学校提供一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必修课应按规定重修,选修课可重修或另选。重修课程与正常修读课程的考核方式一致。

(二)教务处将在开学第一周内组织全校公选课、专业选修课、大学英语选修课、体育俱乐部的漏补选工作,针对漏选或选课门数不足的学生进行网上补选课。具体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89636806

五、认真组织学生报到注册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督促学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所有在校生须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未经报到注册的学生,原则上不能上课。

2015级、2016级和2017级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18年9月2日。学生注册采取先电子注册后加盖注册章的程序。学生必须按时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学生报到注册后,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应在其学生证上注明注册日期,并加盖注册章,同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进行标注,否则注册无效。学生证遗失者可先作电子注册,并于补办学生证后再行加盖注册章。如有网上电子注册问题请及时反馈学籍科。

学生因故不能在注册期间到校注册的,须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学生推迟注册申请表》(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向所在学院申请推迟注册,推迟注册以两周为限。获准推迟注册的学生,须在申请推迟期限内到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补注册手续。补注册须由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及推迟理由所需证明材料办理,严禁代办。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9月14日前将未注册学生名单从教务管理系统导出、汇总,由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领导签字盖章后,送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对未按规定对在校生进行报到注册,或对长期不在校学生隐瞒不报,导致学籍信息统计有误的,学校将依据相关管理制度,追究相关人员或部门的责任。

联系人:杨菲,联系电话:88617776。

六、认真做好学生成绩复查工作

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核对工作已经全部结束,请各学院通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询成绩。

针对疑问需要复查成绩的学生,请于9月3日之前向所在学院办公室提交《学生复查成绩申请表》(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9月5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将《学生复查成绩申请表》交至课程所在学院,课程所在学院在接到申请后,安排该课程授课教师和办公室副主任到教务处复核试卷(成绩)。9月7日前将复查结果通知学生。逾期未上报成绩复查申请表的学生,将不再提供成绩复查机会。

联系人:杨菲,联系电话:88617776。

七、认真落实教材选用和发放工作

2015级、2016级、2017级教材于暑假前已发放大部分,剩余教材将于9月2日发放,新生教材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用教材领取时间、地点

校区

日期

地点

时间

分院

长清   校区

2018年

9月2日

实验楼一楼西侧大厅

8点30分

劳动关系学院

9点00分

工商学院

9点30分

会计学院

10点00分

艺术学院

10点30分

信息工程学院

11点00分

经贸学院

11点30分

机电学院

12点00分

人文学院

12点30分

国际交流学院

(二)发放要求

1.各学院辅导员务必到场组织本专业学生教材的领取和发放工作。

2.辅导员将本专业教材数量清点完毕后,在发放表上签字。

3.辅导员需提前统计本专业人数,考虑到是否有参军、休学期满归校等情况,现场发放以专业实有人数为准。

4.领用教师用书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于9月2日到6#190室领取。

联系人:胡中晓,电话:88617776

                                   

教务处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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