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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16  作者: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9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像采集时间和地点

按照新华社山东分社的安排,本次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18年5月25进行。各学院具体采集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组别

时间

地点

学院

人数

层次

第一组

8:30-9:10

9:10-10:20

1#A404

人文学院

工商学院

234

294

本专科

本专科

第二组

8:30-9:07

9:07-10:20

1#B104

国际交流学院

经贸学院

215

363

专科

本专科

第三组

8:30-8:41

8:41-10:20

1#C304

艺术学院

会计学院

64

471

本科

本专科

第四组

8:30-9:14

9:14-10:20

3#211

机电学院

劳动关系学院

254

286

本专科

本专科

第五组

8:30-9:09

9:09-10:20

4#106

艺术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228

316

专科

本专科

二、图像采集组织安排

本次图像采集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学历电子数据的上报注册等工作,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拍摄时间表提前安排好本学院各班级的采集顺序,并指定专人负责图像采集工作。请于5月23日前将负责老师姓名、联系方式报教务处学籍科。

三、图像采集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从正方教务系统下载在校生名单,填入2019届(2015级本科、2016级专科)预毕业学生图像采集名册(简称采集名册),学生核对内容无误后由本人签字确认。

2.请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按班级、学号小到大顺序)组织拍摄学生提前到达拍摄场地。只允许一个班级进入拍摄教室,其他学生在教学楼外等候。进入教学楼照相的学生不允许高声喧哗以免影响上课,由各学院负责人维持秩序。

3.拍摄时,每班安排一名人员在采集名册填写拍摄序号,每照完一班,应与摄像老师核对填写的拍摄序号和人与相机中的序号和人是否一致。拍摄完成后,各学院应于一周内将拍摄序号录入电子版采集名册,核对无误后将纸质和电子版采集名册交教务处学籍科汇总上报。

4.着装要求:应注重仪表和装束,不得佩戴任何首饰,不要穿与底色相近的蓝色衣服。

5.信息采集费用:15元/人,以班级为单位收好,信息采集时交拍摄老师。

6.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的最新规定,凡学生未按规定进行图像信息采集、毕业时无图像信息的,学历证书一律不能上网,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按时参加信息采集,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7.信息采集完二个月后,学生本人务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校对个人图像信息,并在线提交校对结果。请每位学生务必认真核对,因未核对信息而影响学历查询的,由学生自行负责。

8.拍摄后续工作:

未参加统一采集的学生可以自行到新华社山东分社进行补拍,补拍费用由新华社山东分社现场收取,拍摄后填写邮寄地址和电子信箱后,新华社将把纸版及电子照片邮寄个人,由学生个人交所在学院留存。

新华社山东分社地址:济南市玉函路7号(马鞍山路、玉函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联系电话:0531-82024739

学校代码:14438

 

教务处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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