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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09  作者:   点击率:

各部门、单位: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和管理的通知》(鲁教高字〔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教师申报2018年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 立项原则和范围

(一)立项原则。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立项范围。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学科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践能力培养、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

二、立项类别及条件

(一)立项类别。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三类。

1.面上项目。指适应本科教学和学生发展需要,更新教育理念、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研究项目,创新成果在一定范围可复制可推广。

 

2.重点项目。指针对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具有全局性意义、取得实质性成效、具有普遍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

3.重大项目。指着眼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的前沿领域,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组织形式、体制机制重构等方面,研究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取得创新性、示范性成果的研究项目。

二)立项条件

1.有扎实的探索和实践基础,论证充分、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申报单位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

2.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的项目,不得超过该校申报总数的40%,校级领导不参与面上及重点项目申报。

3.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

4.已获教育厅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重复申报。

5.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选题应符合《2018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见附件)。

三、立项数量及方式

一)面上项目及重点项目

1.立项数量。2018年我校可申报重点项目2项,面上项目5项。重点项目与面上项目不能兼报。

2.立项方式。面上项目由我校按照申报限额,自主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择优确定推荐申报省级立项项目,报教育厅备案后予以立项。重点项目由我校按照申报限额,组织项目申报和遴选推荐,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经专家评审,符合重点项目立项要求,但未列入省财政经费支持范围的,经我校同意,可转列为高校自筹经费支持的省级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经费自筹))

3.申报程序。

(1)项目主持人对照立项参考指南选题,也可自创选题,填写《2018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向我校提出立项申请。

(2)我校负责审核项目主持人及成员的申报资格。

(3)我校按照限额,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拟推荐立项的项目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教育厅推荐申报。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经费自筹)研究经费由我校负责统筹安排,可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分档支持;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研究经费由省财政统筹安排,根据项目类型和研究内容分档支持。各高校和二级学院(系)可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要,按比例给予配套支持经费。面上项目支持经费一般不低于5万元/项,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支持经费一般不低于10万元/项。

(二)重大项目

结合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教育厅面向全省本科高校征集研究课题,采用招标方式确定研究主体,立项数量根据征集和遴选情况确定,由省财政安排经费支持。各高校填写《2018年山东省本科高校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建议书》(见附件),扫描件(PDF版须带学校公章)和电子件(Word版)于5月18日前报送教育厅。

四、项目管理

(一)研究期限。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4年。

(二)过程监督。教育厅对立项项目进行网络全程监督。项目组应通过网上管理平台(平台地址另行通知)及时提交申报材料和相关研究成果,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实施成效和监督评价情况。未按计划完成进度的,由所在高校督促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予以撤销。

项目研究过程中,主要研究人员、合作单位、研究计划、研究时限等不应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填写《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申请单》(见附件),经所在学校审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结题验收。重大项目结题验收,由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60%,并应有2名以上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首位完成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项目主持人和所在高校应按时通过网上管理平台提交项目结题总结报告和验收报告。各高校须按年度形成项目结题验收总结报告,报教育厅备案。

各高校须对2015年、2016年立项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已结题的项目,应根据教育厅要求,及时组织结题验收。对未按期结题的项目,要督促加快研究进度。2018年7月底前,将本校2015年项目完成情况和结题验收情况总结报告及汇总表电子件发送至教育厅。

五、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省级教改项目选题须符合立项指南要求,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前期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合理可行,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由学校择优推荐。鼓励协同创新,鼓励校校、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

基于2016年和2017年已结项的校级本科教改项目优先推荐申报2018年省级教改立项。

(二)项目成员

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专任教师(不含兼职教师),年龄55岁以下(196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40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项目主持人需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近3年(2015年至2018年)面向本校本专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每年不少于96学时(教学管理人员不限课时)。每位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1项在研省级教改项目。

项目组成员:项目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项目组其他成员人数不限。项目组成员可为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可为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三)日程安排

05月09日—6月10日:个人申报。

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的项目主持人根据立项指南进行选题,填写《2018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均一式一份),向学校提出立项申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填写《2018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均一式一份)。

06月11日—06月13日:资格审核。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核所有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的申报资格。申报项目主持人须将本课题组所有成员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最高学位证收集齐全,以上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均一式一份)。审核无误后将所有证件原件返还项目主持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以上所有材料送交截止时间6月11日上午10点整,过期不再收材料。

06月14日—21日:遴选推荐。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和条件,组织专家遴选推荐。

06月22日—06月26日:校内公示。

对遴选推荐入围的省级项目,学校进行校内公示。

06月27日—28日:材料修改。

入围的省级教改项目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报材料。

06月29日—30日:组织上报。

学校对校内公示无异议的省级项目按照教育厅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滕大星   电话:89636601,电子邮箱:tdx102@163.com。地址:科研办公楼171室

 

 

附件:2018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申报材料.rar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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