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理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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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11  作者:   点击率: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7〕38 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我校须于10月30日前在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在线完成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为了推动采集工作有序进行,保证采集任务按时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职能部门和教学部门按规定执行。

一、工作安排

本次数据采集填报实施第一负责人负责制,按照“自下而上,归口负责,上下结合,责任自负”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各责任部门按照所分解的任务,确定数据采集责任领导和填报人员,认真阅读、准确理解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编印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后,数据填报人员以“填报用户”登陆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http://udb.heec.edu.cn/passport/login.html,以下简称“国家数据平台”),录入数据。相关资料下载见备注。

2.需要协助部门(各二级学院均为所有数据采集工作的协助部门)提供的数据项,由协助部门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需签字、盖章)提交给责任部门。

3.责任部门负责审核数据,审核中如发现的问题,要求填报人员及时修正数据;如属协助部门提供的数据,要及时与协助部门沟通,达成一致,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 责任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国家数据平台内,以“审核用户”审核、提交数据。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有两个责任部门的表格,国家平台内由第一个责任部门负责审核、提交本表数据。

5.教务处汇总各部门上报的数据,报院长统一审定。

6.数据经院长审核确定后,由教务处负责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平台”内提交教育部。

二、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各部门填报阶段(09月12日—09月29日)

1. 09月12日-09月26日:各相关采集责任部门完成8个“基础数据”表的数据填报与审核,务必按时完成。

(1)09月15日前:人事处完成“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和“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的填报与审核;

(2)09月19日前:教务处完成“表1-5-1 专业基本情况”、“表1-5-2 专业大类情况表” 的填报与审核。

(3)09月26日前:人事处完成“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教务处完成“表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 的填报与审核;教务处完成“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的填报与审核;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完成“表1-8实验场所(科研基地)” 的填报与审核。

2. 09月27日-09月29日:各责任部门完成其他表数据填报与审核。

对不涉及基础数据表的固定表,各部门于09月12日开始数据采集整理。

第二阶段:学校上报教育部采集系统阶段(10月9日—10月15日)

1.10月9日-10月12日:数据采集办公室向需要完善数据的责任部门反馈审核意见,并退回相关表格。

2.10月13日-10月14日:教务处将所有数据审核后,提交院长审阅。

3.10月14日-15日:数据采集办公室在“高等教育质量国家数据平台”内提交教育部。

第三阶段:数据采集总结阶段(10月16日—20日)

10月16日-20日:教务处整理数据采集工作文件和资料、数据采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撰写数据采集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国家监测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山东省教育厅进行专业评估的基础数据。

2.各责任部门要按各阶段工作时间节点完成数据采集。

3.各相关部门要严把数据质量关。各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要认真阅读、领会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编写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按要求采集数据,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数据审核工作。

本次数据采集包括责任部门填报、审核、提交数据及学校审核、提交数据均在国家数据平台内上进行。除国家数据平台外,学校不再需要责任部门另外提交数据的电子版和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学校通过国家数据平台收到的数据,即为责任部门审核无误的数据。

4.务必注意数据统计的时间点。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6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6年的9月1日至2017年的 8 月31日。

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7年的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微调。

5.数据采集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填报数据过程中交流平台:

山管院本科数据采集QQ群,群号: 150697797

教务处联系人:滕大星,联系电话:0531-89635509,15864529831,QQ:982977471;电子邮箱:tdx102@163.com

 

备注:

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所有相关资料(请到山管院本科数据采集QQ群下载,群号:150697797)

 

                                                                                             教务处

                                     2017年9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2017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员培训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