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人才培养方案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和实现培养目标基本要求的实施方案,是落实学校办学思想、彰显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学校组织教学的依据,也是学校对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基础性文件。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自2017级我校所有本科和专科都实行学分制,现对2017级本科和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将制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制定2017级学分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总结2015级和2016级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经验,根据当前学科专业发展的新形势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制定2017级学分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制定2017级学分制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自2017级开始,我校全部专科专业实行学分制,依据我校学分制管理文件,广泛调研论证,制定2017级学分制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时间安排
(一)论证调研。1月16日至2月20日,各二级学院调研、制定和论证人才培养方案。
(二)材料提交。3月10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交教务处,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签字盖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审核。3月底,教学指导委员会对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审核。
(四)录入系统。4月下旬,教务处组织各专业将人才培养方案录入系统。
三、相关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组织教学、规范教学、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人才培养方案一旦审核通过将不允许调整,请各学院二级学院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成立由主管教学院长牵头、教研室主任和专业带头人参与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小组。务必充分论证和调研,广泛征求校内外专家意见,确保新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科学性、系统性和严谨性。
联系人:代建军 联系电话:89636806
教务处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