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理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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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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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8-31  作者: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为了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开课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做到“五到位”,即:教学环境准备到位、教师及管理人员到位、学生返校到位、教材到位、教学任务通知下达到位。现将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的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老生报到注册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山东管理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督促学生办理缴费注册报到手续,所有在校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须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未经注册报到的学生,原则上不能上课。

2013级、2014级、2015级学生报到注册时间:201694日。学生注册采取网上电子注册并加盖注册章的程序。学生必须按时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注册人员在注册者学生证上加盖注册印章,并在教务系统学籍注册模块进行网上电子注册(“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管理”--“学生注册--“学生报到、注册”),否则注册无效。学生证遗失者可先作电子注册,并于补办学生证后再行加盖注册章。如有网上电子注册问题请及时反馈学籍科,联系人:杨菲,联系电话:88617776

学生因故不能在注册期间到校注册的,须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学生推迟注册申请表》(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向所在学院申请推迟注册,推迟注册以两周为限。获准推迟注册的学生,须在申请推迟期限内到所在学院办公室办理补注册手续。补注册须由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及推迟理由所需证明材料办理,严禁代办。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919日前将未注册学生和推迟注册学生名单从教务管理系统导出、汇总,由各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送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规定》,未按规定对在校生进行报到注册,或对长期不在校学生隐瞒不报,导致学籍信息统计有误的,应追究相关人员或部门的责任。

二、认真落实课前各项准备工作

新学期课表已经公布,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务于831日前认真校对课表,确保上课时间、地点无误,课表无冲突、无遗漏、无错误;要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本院领导、每位任课教师和每位学生;要提醒任课教师(特别是外聘教师)于开学前熟悉交通路线、教室地点和教学设备。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学管理科联系,联系人:代建军,联系电话:89635509

应当重申,第一、二周任课教师原则上不能请假、调课。课程一经学生选定,任课教师或二级学院不能无故停课。确因教师生病等原因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二级学院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妥善安排其它教师接替该门课程后续教学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山东管理学院教学工作规程》要求,认真检查教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和备课情况,杜绝不按教学大纲要求,随意安排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的做法。特别强调,教师第一堂课必须把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详细告知学生,教学进度表内容包括教学基本信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主要教学内容和安排、参考资料、参考网站、实验和作业的详细说明和要求、学习注意事项、成绩构成、考勤要求、考核方式、评分标准等,以上内容应有PPT或下发纸质材料。

教务处将组织开展学期初教学检查(详见相关通知),各二级学院要督促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并定期公布学生出勤情况。对于经常缺课的同学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针对性地开展批评教育。

相关部门务必于开学前认真检查教室、实验室(含实训室)的教学准备情况和安全情况。检查内容包括教室卫生、备好黑板擦、粉笔,检查多媒体设备、电灯、窗帘是否损坏并及时维修。实验室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有保障、设备调试是否到位,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指示标识是否明确,确保为新学期上课提供较好的教学环境。

三、认真做好学生成绩复查工作

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核对工作于829日已经全部结束,请通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询成绩。

如有疑问需要复查成绩的学生,应于96日之前向所在学院办公室提交《学生复查成绩申请表》(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97日学生所在学院将《学生复查成绩申请表》交至课程所在学院,课程所在学院在接到申请后,安排该课程授课教师和教学秘书到教务处复核试卷(成绩)。99日(星期五)前将复查结果通知学生。

2015-2016学年夏季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时间为8310时至9810时,学生99日登录教务系统查询成绩。

如有疑问需要复查成绩的学生,应于913日之前向所在学院办公室提交《学生复查成绩申请表》。914日学生所在学院将《学生复查成绩申请表》交至课程所在学院,课程所在学院在接到申请后,安排该课程授课教师和教学秘书到教务处复核试卷(成绩)。916日(星期五)前将复查结果通知学生。

逾期未上报成绩复查申请表的学生,将不再提供成绩复查机会。

四、认真做好缓考、补考与免修考试

2015-2016学年春季、夏季学期缓考、补考与免修课程的考试将于开学第二周至第三周内进行(注:具体日程安排以通知为准)。考试日程、名单如有差错、遗漏、冲突,请及时向教学管理科反映,联系人:代建军,联系电话:89635509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因考核不及格需要补考的或者经批准同意缓考的学生,可以参加本次补考。无故缺考、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作弊的学生不能参加正常的补考。

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学生,所修课程考核不合格,学校提供一次免费补考机会,经补考后仍不合格的,可以选择重修。

五、认真落实教材选用与发放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山东管理学院教材选用与供应管理办法》,加强对教材选用的审核和管理,选用体现本学科高水平的最新教材,淘汰陈旧、过时的教材和与培养目标不符的教材。

2013级、2014级、2015级老生教材暑假前已发放部分,剩余教材将于94日发放,具体安排如下: 

1.学生用教材领取时间、地点

日期

地点

时间

二级学院

2016

94

实验楼一楼西侧大厅

900

经贸学院

950

人文学院

1030

艺术学院

1110

工商学院

1300

会计学院

1340

劳动关系学院

1430

机电学院

1510

信息工程

2.发放要求

(1)各专业辅导员组织学生到现场领取教材为防止错领教材,请辅导员务必到场。

(2)各专业辅导员需提前统计本专业人数,是否有参军、休学期满归校等情况,现场发放以专业实有人数为准。

3.教师用书的领取时间、地点

教师用书大部分在暑假期间发放,剩余教师用书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830日在综合办公楼180室,由教学秘书统一领取。 

六、认真做好教学档案归档等工作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课程试卷、课程档案、实习实训档案的归档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教学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教务处

                                               2016831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春季、夏季学期期末课程考核试卷专项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实践教学耗材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