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校历和教学工作安排,我校将于2015年06月29日开始进行学生期末考试工作。本科专业考试安排在第17周进行,专科专业考试将于第19周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本科考试时间和场次安排
考试日期:2015年06月29日—07月03日
场次安排:第一场:08:30——10:10
第二场:10: 30——12: 10
第三场:14:00——15:40
第四场:16:00——17:40
二、专科考试时间和场次安排
考试日期:2015年07月13日—16日
场次安排:第一场:08:30——10:10
第二场:10:30——12:10
第三场:14:00——15:40
第四场:16:00——17:40
三、考试组织
良好的考风、考纪是学校学风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本科教学水平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提高我校考试的公平、公正性,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总体安排
考试工作总负责人:杨西国
巡考工作负责人:董以涛
韩清恩
考务工作负责人:李群
巡考人员:各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
(二)考试要求
1.教务科将期末考试安排表发放到各学院,各学院组织安排学生参加考试,并安排监考老师和巡考人员,保证期末考试顺利进行。
2.监考工作是每位教师必须承担的教学任务,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监考任务者应作为严重教学事故处理。各学院应对监考教师进行考前培训,认真学习《山东管理学院监考守则》(附件1)和《山东管理学院考场规则》(附件2)中的要求,明确责任。
3.考试期间,各学院应组成巡考小组巡考。巡考人员监督、检查本学院考试组织情况、监考教师工作情况及考场考试情况。填写并及时交回《山东管理学院考场巡考记录单》(附件3),随时沟通有关情况。
4.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总体考试安排,各负其责、组织好本学院的考务工作。教务处负责各学院间考务的统一协调工作,各学院要对派往其他部门监考的教师的到位情况负责。
5.各学院本着适用、有效的原则创造性地进行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召开学生大会,做好考前的宣传动员、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
四、考试流程和标准
(一)考试流程
时段
工作内容
注 意 事
项
06月23日-24日
07月07日-09日
核对本科试卷
核对专科试卷
各学院考试前核对试卷,装填《学生考试签到表》,并于每袋放置塑料扎带1根、不干胶封条一张。
考前40分钟
领取试卷
各学院根据考试安排统一领取试卷。
考试前
书写黑板
1、“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2、请关闭通讯设备;
3、注明考试时间长度
检查学生证件
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宣布考场纪律要点
按考试纪律与处分规定择其要点向学生宣布
集中放置物品
清理考场
认真检查桌面和抽屉,不得留有任何与考试科目有关的、非规定可带的纸张和书本
发试卷
发卷份数应与实考人数相同(每位学生只能发一份卷)
考试中
缺考学生
仔细核实考生人数填写缺考学生名单
作弊学生
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若有学生作弊,请及时终止其考试,保存作弊证据,并作好考场记录
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学生
提醒学生掌握考试时间,检查姓名、学号是否已填写
考试后
回收清点试卷份数
所收试卷和实考人数相符才能准许学生离场
送交试卷
无作弊情况的:将试卷袋密封后,直接交教务处指定地点;
有作弊情况的:考试结束立即将没收的试卷、有关证据和本场试卷一并交到教务科。
(二)考试后阅卷和归档要求
1.考试结束后,试卷由监考人员统一交到教务科,各课程归属学院的教学秘书统一到教务科领取并及时分发给相关老师批阅。
2.各学院组织老师严格按照考核评分标准组织阅卷并填写期末考试提交相关资料(详见附件4)。
3.阅卷教师须在2015年07月21日前将试卷及相关考试存档文件交教务处办公室:6#科研办公楼180室,在试卷交接过程中,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科联系电话: 89636806
附件
教务处
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