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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时间:2015-08-31  作者:admin(管理员)     点击率:

一、实验室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实验室的安全卫生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各级主管领导、实验室工作人员、教师和学生要十分重视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

二、实验室要按级建立安全卫生岗位责任制。实验中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每个实验室房间安排专门的安全卫生责任人,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三、定期开展思想教育,增强实验室工作人员、教师和广大学生的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意识。

四、坚持预防为主,做到四防、四关。即防火、防盗、防水、防爆,离开实验室时关闭水、电、门、窗。

五、消防器材准备齐全,摆放醒目,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六、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人专橱保管,严格使用手续。

七、实验室要建立健全有关操作规程,学生实验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有危险性或使用危险品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实验室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由本实验室承担的实验和科研项目,凡不宜公开的实验步骤、数据、测试结果等,一律不得泄漏。

九、对压缩气(液)体要安全存放,远离火源、热源,经常检漏,按安全规定操作使用。

十、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用电规定,禁止超负荷用电和违章用电。电气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不准乱接临时线路。不准在实验室内私用电炉和其它电热器具,启用大耗电量的设备,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下班前或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打扫实验室卫生,仪器设备等放归原位,桌椅门窗擦拭干净,实验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十二、实验室严禁住宿和存放个人财物,钥匙要专人管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十三、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救助,先人后物,同时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事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十四、安全卫生责任人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解决。

十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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